民意通旅游财经 水母网> 开发区新闻网>开发区新闻
烟台开发区关于严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的通告

2021-08-26 10:09:45

来源:烟台开发区发布  



为严防境外疫情经海上输入烟台开发区,现就严厉打击海上非法入境、加强海上船舶管理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企业、组织、个人以任何形式,非法组织、运输境外人员经海上通道入境开发区,或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

二、境外人员进入开发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非法入境开发区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投案,如实陈述非法入境事实。

四、严格落实船东、船长和港口、码头、停泊点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各类进入开发区海域的船舶必须按照开发区防疫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严禁各类船舶未向主管部门报备在开发区海域作业、停留,严禁擅自搭靠在开发区海域航行的各类船舶,严禁违规接驳或非法载运非本船工作人员。

五、旅馆经营业主、出租房房东、用人单位、劳务市场在日常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现非法入境人员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严格落实住宿旅客实名登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和及时报送、亮码通行等制度。

六、群众如发现走私、偷渡、越界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或0535-6380973)。举报内容经查实的,将视情予以奖励,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七、违反本通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主动投案、如实陈述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此通告。

烟台市开发区海防办

2021年8月21日

烟台开发区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一览表


季宝琪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