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职工防暑降温费提标
2021-06-11 17:06:59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6月11日讯(通讯员 赛家豪 初侑蓬)根据省市统筹,自6月1日起,烟台开发区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提高。具体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300元/月;其他作业人员180元/月。全年按6月至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各类企业应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科学调整工作时间,减轻户外作业劳动强度。
季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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