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企业社保费改由税务征收
2020-11-24 14:09:07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1月24日讯(通讯员 孙涵 王婧超 刘伟平)记者日前从开发区人社局获悉,今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本次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采用“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参保缴费登记、增减员、基数申报、统计应缴、社保转移、个人账户管理、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办理,税务部门负责费款征收。
具体缴费流程如下,缴费人需要先到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基数申报、增减员以及统计应缴等业务,再到税务部门设立的社保费征收窗口(科技大厦102)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缴费业务,推荐使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必须有状态为正常的税务登记,未办理税务登记或税务登记为其他状态的请先到政务中心B座办理税务登记。对于已签订过税款缴纳三方协议的单位缴费人,可以自动实现通过税款缴纳三方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缴费人需重新签订社会保险费三方协议,也需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B座办理。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后,原人社部门、医疗部门收入账户不再接收汇款。
季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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