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开发区幼儿园收退费问题的公告
2020-06-05 13:49:31
来源:开发时报
按照省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烟台市幼儿园于6月1日开园。
幼儿园因疫情放假期间提前收费的,保教费、住宿费及伙食费等应向家长全额退费。6月1日开园后幼儿未入园的收、退费办法应按照烟台市发展改革、财政和教育三部门联合印发的《转发<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0】10号)执行。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转发<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0】10号)规定:因幼儿自身原因不能入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整月未到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30%退费;累计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含)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15%退费;累计在园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不退费。幼儿因幼儿园放假等原因不能入园的,幼儿园不得收取该时间段的保教费、住宿费。
烟台开发区经发科创局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
烟台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2020年6月4日
季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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